热消息:以岭药业: 以岭药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7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9:15
至 2 月 2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女士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 人,
代表股份 937,331,9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104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股份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9 人,代表股份 19,137,9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45 人,代表股份 19,182,53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8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
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选举吴相君、吴瑞、张秋莲、赵韶华、和徐卫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本议案按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吴相君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股数为 936,601,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452,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同意吴瑞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股数为 934,101,998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5,952,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同意李晨光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股数为 935,609,7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60,3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同意张秋莲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股数为 935,66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16,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同意赵韶华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股数为 935,560,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410,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同意徐卫东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股数为 929,051,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01,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选举刘骁悍、陈刚和韩志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按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刘骁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数为 935,697,83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548,42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同意陈刚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数为 937,212,22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62,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同意韩志国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股数为 937,269,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119,9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同意高学东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股数为
所持股份的 99.7421%,当选有效。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765,5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同意刘根武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股数为
所持股份的 99.9832%,当选有效。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9,025,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监事会中不存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单
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同意 920,578,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2126%;反对 16,743,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
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8,6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权 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见书。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